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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于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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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 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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