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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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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在于: 1、行为特征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 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它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 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它合法权益。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有关电信诈骗的判罚标准应当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认定,涉案金额越大那么判罚的程序也就越重,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对判罚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诉来进行认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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