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
法律没有规定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摔倒受伤可以报工伤,只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下班时受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首先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符合认定工伤的规定,经申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再申请伤残鉴定,鉴定不上等级的报销医疗费,认定上的按该条例规定享受相关赔偿。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按时申报并按时为员工在社保部门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赔偿由社保部门出,否则由单位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在合理时间,合理的路线,也就是应该下班的时间或履行了请假手续提前离开单位,并且是回家的路线。 2、必须是经相关部门,例如交通肇事,认定负非主要责任。例如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主要责任的就不行)经认定为工伤后鉴定等级的赔偿、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其他相关
法律没有规定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摔倒受伤可以报工伤,只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是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自己一方负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除了这个不能报工伤,还有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即使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也不能报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