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一、办理程序1、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2、备齐有关表格文件证件、申请营业设立登记;3、领取《营业登记》。二、办理手续1、定代表人签署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分公司设立没有章程。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公司章程,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设立。
根据及其他的法律规定,设立的程序具体如下: 1、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只需要提供法人和的复印件即可。 2、提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办理企业登记。如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簿,照片,私章,,企业场地租赁协议等。 3、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并公告企业成立。 4、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必须在工商营业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获取税务登记证。另外,新设立的公司还需要开设企业基本帐户、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购用印制簿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