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资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工钱,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例如被邀请做报告所得的报酬就不是工资。...
工资的定义和它包含的范围如下,工资指企业付给劳动人员的薪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企业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规定了企业工资总额的构成范围。根据这两个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以及新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生活费)。(2)计件工资是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承包方式支付给个人工资和佣金工资。(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加收入,节省支出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等奖金。(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员工的物价补贴。津贴内容复杂,主要包括特殊津贴、保健津贴、技术津贴、年功津贴(主要指工龄工资)等津贴。比如企业免费午餐,或者给员工发现金和餐票,不在津贴范围内;企业报销书报的,不在津贴范围内;但如果每月发给书报费,就属于津贴范围。补贴主要是指价格补贴,目前基本没有这个项目。(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支付的工资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疾病、工伤、产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休假等条件下支付的工资。还包括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技术改进奖等奖金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的支出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费、公共医疗卫生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补助费、工会文化教育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费、冬季取暖费、通勤费、洗涤费等。3、退休、退休人员待遇的各项费用4、劳动保护费用具体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消毒剂、高温凉饮料、63年劳动部规定的5种特殊工种享受的保健食品费用。5、非雇佣性劳动报酬6。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补偿收入7。企业员工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8。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费用9。应建立雇佣关系并支付给劳动部门的各种费用10,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学生的补贴11。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此外,企业发给员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工伤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发给员工的洗涤费、卫生费等福利费也不在工资总额范围内。(3)职工福利费用范围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享受的待遇和权益,如医疗保健、租金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设施、不纳入工资支付范围的各种价格补贴等。这是根据国家规定建立的制度,以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求和特殊需求。员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企业提出的员工福利和住房补贴基金。(1)职工福利费用范围1、职工医疗费用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伤残所需的生活补贴3。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补贴,以及未设立托儿所的托儿费补贴和支付给职工的修理费。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通勤补贴、计划生育补贴、住院伙食费等福利费用。(2)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费用1、退休职工费用2、退休职工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补助金5、职工学习费6、职工伙食补助金(包括职工在企业午餐补助金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金)(3)住房、医疗、工伤等保险费用现行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统一,应查询当地有关文件。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三、符合相关法定情形即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假如是雇佣关系是不能做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要按照人身伤害来起诉也可以获得赔偿 假如您说的情况“右手背骨折。其中一个骨头直茬,其中一个斜茬”按照工伤标准是能够定惨的。人身伤害的话比较难
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632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