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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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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险是专门针对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人所进行的补充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受工伤的职工不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伤保险补偿待遇,还能够获得商业保险机构赔付的伤残补助金等,这种补充工伤保险可以让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工伤的范围以及视同工伤的范围进行了列举式规定,而第十六条将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或醉酒导致伤亡和自残或自杀的情形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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