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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法院冻结企业账户还贷款规定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我公司全部账户,我正准备申请贷款,咋办...企业账户被冻结还能继续申请贷款...
1、税、社保等费用可以另想办法呀,一定需要从冻结的帐户里划吗?;2、等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执行完毕才可以解冻,当然,你若提供价值相当的财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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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委托卖出的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等,不能再次用于当日交易的股票系统会自动冻结。 申购新股了,所以资金会被冻结了。 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然后持仓情况又达到临界值,也会被冻结。 账户好久没动过,成了僵尸户,也会被冻结。 股票资产被法院查封,也会被冻结
法院冻结个人账户不是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房地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展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展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一半。
在银行作为协助执行人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银行贷款账户缺乏依据。强制执行应当通过控制和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来实现。银行开立的以被执行人为户名的贷款账户,是银行记载其向被执行人发放贷款及收回贷款情况的账户、其中所记载的账户余额为银行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属于贷款银行的资产,并非被执行人的资产,而只是被执行人对银行的负债。因此,通过“冻结”银行贷款账户不能实现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目的。只要人民法院冻结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控制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即足以实现执行的目的,同时也足以防止被执行人以冻结或查封的资产向银行清偿债务。而所谓“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贷款账户,实质是禁止银行自主地从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以外的财产中实现收回贷款的行为。这种禁止,超出执行的目的。将侵害银行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存在银行在法律冻结被执行人存款账户之后,擅自扣收贷款的情况,则可以依法强制追回。因此,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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