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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到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判断刑期。全案证据几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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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到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判断刑期。全案证据几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在法院开庭之前是属于保密的,开庭审理案件终结以后,案件中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和询问笔录等证据,是否保密,还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公开审理的案件,就不是保密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就应该保密, 律师把公安,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公布到互联网上,是不合适的,但是能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具体的分析,建议在当地找律师面谈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查阅案件当事人复制档案材料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披露的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件和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应当披露的文件材料外,一般应当披露。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查阅执行档案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查阅、复制、复制执行档案的有关资料。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不披露或者不及时披露案件执行信息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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