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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
不让探望孩子的,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抚养关系是否应予变更,在双方未能协议变更时,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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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对方无权剥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
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人不让孩子见面,没有监护权的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绝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有子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如果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
离异后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的,可先与对方协商,约定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次数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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