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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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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的条件出现而自动终止。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而致合同无法履行。 (三)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这种因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的合同,不影响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签订的供货协议的继续履行,即不得因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而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争议,经选定的仲裁机构或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而导致合同终止履行的情形。前述第二种和第三种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没有违约的一方向违约的一方请求赔偿、支付违约金的权利的履行。
一、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中国XX)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未转让的,该权利由出租人行使; 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4、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6、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到期的租金,对经催告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二、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出租人和出卖人变更买卖合同的,出租人应当经承租人同意;2、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3、出租人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协助。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提前终止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承租人在租赁该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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