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后如果对方不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费,对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以离婚协议约定为依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3、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要走合法途径维权,不能通过闹事、上访的方式维权。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