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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实际中,因为没有及时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又受伤的,就会不知道怎么确定赔偿数额,一般医疗费用是肯定需要的,要是对方要求的赔偿费...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已经与私人老板形成雇佣关系,就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由机构直接与装修公司对接偿还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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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向工作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 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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