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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建抵押的意思是:抵押人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取得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进行...
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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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抵押的意思是:抵押人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取得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进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1.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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