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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社区定点医...
凡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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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报销方法: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城乡居民严重疾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由住院医院直接支付。未开设一站式结算的医院,出院后将相关信息带到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依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救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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