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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
上海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上海市对于证件齐全并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的结婚申请予以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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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簿、。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当事人应出具下列有关材料(均为原件) (一)上海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中心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有效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所需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办理程序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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