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地面沉降治理工程的产权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将工程竣工资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面沉降监测、防治及其管理等控制地面沉降(以下简称控沉)活动,适用本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止水措施有效阻断地下水含水层并对疏干水进行回收利用的,免缴水资源费;未阻断地下水含水层或者设置减压井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具有场地和施工安全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止水工程外侧进行同层回灌,所抽水量回灌部分不缴纳水资源费。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面沉降的,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认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要求配套建设地面沉降监测设施或者未进行监测的;(二)需要疏干抽排地下水,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未制定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的;(三)疏干抽排地下水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经备案的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的;(四)疏干抽排地下水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区域的地面沉降进行监测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1人已浏览
978人已浏览
17,403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