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的流程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
需要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请认定,如果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生产事故类的工伤,应提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记录和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2、认定职业病时,应提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或健康档案)以及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机构的病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或其他有效证明;4、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与相关证明;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救治资料和死亡证明;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8、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五、出现下列情况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2、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3、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4、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5、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6、出现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情况。六、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鉴定。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