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解决房产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2、若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约定不合理,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2、行使与支付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探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3、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他们有权利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自己抚养费的情况,可以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不熟悉法律的规定,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4、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调取证据。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当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孩子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理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