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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间接达成赠与的合意就成立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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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的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
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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