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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一个法人实体分解成若干个企业组织,是公司资产的重新组合。公司分立的结果,一种情况是原有的公司仍然...
上市公司分立主要有以下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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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5、履行保护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依法作出分立决议; 2、依法签署分立协议; 3、依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且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及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这个问题主要由股东会讨论,通过分立决议,然后由分立各方就财产问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既包括积极财产,如债权,也包括消极财产,如债务;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设备,也包括无形财产,如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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