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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起征点为月收入800元,当时超过此工资收入水平的人很少,只有极少数人纳税个人所得税。 2005年8月:十...
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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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个人所得税将进行改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会发生变化。但现在咱们依然适用薪酬扣税规范的个税起征点3500元,然后进行个人所得税核算。 一、个人所得税核算公式 薪酬个税的核算公式为:应交税额=(薪酬薪水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运用超量累进税率的核算方法如下: 交税=全月应交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终劳动者拿到手的薪酬,也就是实发薪酬=应发薪酬-五险一金-交税。 【举例】 扣除规范: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规范算 如果某人的薪酬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根据财政部令[2011]第065号《关于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的决定》文件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到5000-20000万元,各地政策不统一,有些省已经将起征点调整到20000元,可以问一下税务局是多少。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65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起点是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1、销售产品支付3%的增值税,提供工作支付5%的运营税。2、一起支付的增值税和运营税和城市建设税、教育费的附加费。3、支付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4、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除增值税和运营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的附加也免除。5、个体工商户在收取运营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注册。个体户应依照税务部分的规则正确树立账簿,精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精确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查账征收;对出产运营规划小又确无建账方可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定时定额征收;具有必定景象的个体户,税务部分有权核定其应缴税额,施行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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