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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解答改制企业使用土地的依据:《通知》规定,划拨土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和建筑物现状,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现状出...
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 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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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对象。一、因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整体改制、转让股权、增资扩股使国有资本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制定企业改革方案时,职工安置方案中应当包括预留职工安置;二、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省属国有企业中经界定为国有出资但注册为集体企业的,可以纳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上述辅业单位使用的混岗集体职工中,与主体企业或辅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纳入辅业改制人员范围。三、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前,对企业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属于整体改革改制的企业,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不低于原条件继续履行内部退养协议;属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单位,由主体企业按不低于原条件继续履行内部退养协议。
《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里提及“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但未明确公司净资产额是经审计的净资产额,还是经评估的净资产额。
目前如果是东营市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话,具体来说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局第8号令)。 2、国土资源部《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5〕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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