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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进行公证。 2、根据《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
1·夫妻双方有一个人已故的,就是丧偶的夫妻是不能都去办理过户手续的,开具另一方不能办理过户的证明就可以一个人去了。 2·夫妻双方已经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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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住房四夫妻共有住房,过户需要夫妻一起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一方不能前往,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代替办理过户签字,《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一般二手房过户卖方夫妻一方到场,并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然,如果一方做了全权委托公正给另一方,只需要受托人到场即可。
离婚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属民间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因此,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手续,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导致过户登记无法进行,获得房产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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