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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等都对农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定...
保留土地是自己的粮食土地,不等同于宅基地;保留土地不允许建造房屋,有些地方每个人都不能建造政府,当地干部不容易管理,是亲戚惩罚谁不惩罚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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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是自己的口粮地,它不等同于宅基地;自留地是不允许建房的,有的地方大家都建政府也顾不到了,当地干部不好管,都是亲戚关系罚谁不罚谁,村里的事情真不好说。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需要在自留地上建房,需要完善前置手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拆迁不计算补偿,如果不拆迁,土地管理部门会查处,罚款和限期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法。卖方和买方必须是同一个村庄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应当报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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