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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离婚时,对夫妻原先共同居住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一)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满...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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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涉及到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承租权问题,可以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离婚后承租权的处理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夫妻共同居住,或者婚后由一方承租的公房,由夫妻共同居住,离婚处理公房承租纠纷,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百九十一次会议讨论的"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都有承租权"的规定处理: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离婚后双方都有承租权的处理应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1、该问题的说法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应该属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但是,如果双方离婚时,没有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解决,且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就对该房产拥有共同使用权。 2、如果双方在离婚时,依据确定房产的归属,那么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就无权居住。但是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可以协商居住。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4、具体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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