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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
1、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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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以上条款看出,合同签订的前提是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标结果公示后即应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须在30天内签订完成。 4、财政部新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是这样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给了明确的规定: 第五章中标和合同 第六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第六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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