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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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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指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得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期限。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普遍认为工伤职工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赔偿时间: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 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认定时,超过了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期限。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呢?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诉两个环节。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以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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