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进行主债权转让?

2024-11-10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1. 债权转让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保证期间为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银行的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消灭,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与担保银行无关。 2. 债权转让需依法或依约进行。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权性质(如特定身份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书面转让协议。最后,主债权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如主合同规定债权转让须经主债务人同意,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同意,或主债务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转让需经银行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在这种情况下,主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就无法产生影响。 3. 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通常情况下,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 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发生效力。但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担保银行的,应从其约定。否则,担保银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权转让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债权转让的效力就不能及于担保银行。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不能无故拒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