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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程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的程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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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转让债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债权合法有效,可转让; 2、转让不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5、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除受让人同意外,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属于债权人本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未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或转让占有的影响。
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债权转让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先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订立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然后由债权人及时地通知债务人;再由债权人办理债权的转移手续;最后由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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