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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在房管部门登记,所有权人的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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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在房管部门登记,所有权人的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申请、身份证、原产权证、所有权转让证明材料等所需材料。上述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是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丢失,会对过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完全不可能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往往一式多份,由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持有,其他方持有的合同仍可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如果合同依法网上签约登记,相关部门也保留合同文本申请检索,并提交产权登记机关。如果以上方法都做不到,也可以与房地产登记机关协商,以房地产登记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其他类型的材料,证明确实发生了交易。
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3、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后,如果购房者在银行抵押后丢失合同,除了在第二种情况下办理手续外,购房者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不用担心购房合同的丢失。1、买现房。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可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而造成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如果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丢失合同和收据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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