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借条和欠条是我们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使用的两种借款书面协议的方式,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常常会认为都是一样的,其实不然,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下面请阅读为您带来的文章,了解一下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吧。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正在”、“刚刚”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会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结果截然相反。现在通过文章的叙述我相信大家对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在上面的文章中还为大家列举了一个实例。大家可以通过实例来更深刻的了解欠条借条的关系,若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详情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为您解答。
“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欠条与借条区别包括如下几点: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一样,形成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