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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购房开发商不一定退认购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
购房人毁约放弃购房的认购金一般不能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认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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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购房开发商不一定退认购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了认购书,能否退房退定金,要具体具体分析。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且大量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等远期交付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很多购房者分不清认购书和购房合同。那么,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实际中认购书纠纷时有发生,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一、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 区分的关键是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规定突破了预约具备本约内容即构成本约的一般理论,认为即使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具有买卖合同的内容(预约的确定力强度达到本约),但仍不能认为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实质已经是买卖合同。要直接认定以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名义签订的合同(预约)为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有买受人交付购房款的行为以及出卖人收受购房款的行为。 二、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如何区分认购书与购房合同”以及“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一定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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