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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
一、如果一并判处了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就丧失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如果是刑缓刑(看样子不是这种情况)或是判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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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宜作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党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2)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4)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拘留处罚未满2年的;(5)受到党纪和刑事立案,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6)丧失行为能力的;(7)工作不力、影响较差的。同时,对存在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的,不能确定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根据我国有关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背景、宗教信仰、教育水平、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精神病人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得列入选民名单。所以,残疾人只要不被剥夺政治权利,不属于不能行使权利的精神病人,就可以参加选举。为了更好地保护残疾人参加选举的权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根据规定,当事人户籍在本村,人不在本村居住的,本人表示愿意参加选举的,是可以作为选民参加村委会选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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