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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的,出租人没有留置权,因此不交租金不能扣留财物。虽然说对方不交租金是属于过错行为,但是房东是没有权利去扣留他人的财...
1、租客不交租金是不可以扣留财物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犯。 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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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客不交租金是不可以扣留财物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犯。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留置该财产,并有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1、租客不交租金不可以扣留财物。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一并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客不交租金是不可以扣留财物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犯。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留置该财产,并有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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