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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对方加价支付动迁安置房补偿款如何处理

2022-05-03
1、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进行交易(转让、抵押)。 2、动迁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进行交易。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房产交易价格,对方提出加价无正当理由。您可至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约支付推迟过户的违约金(每日200元),同时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强制迁出。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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