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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权利不让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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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想要马上辞工可以跟老板协商,如果老板同意,是可以的,通常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的话,试用期内辞工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书,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到期可以离职。若还是不让人走,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会按《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以邮寄的方式向单位地址寄出离职申请书,快递单备注邮寄物品为离职清单,留存快递底单作为证据。如届时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薪资,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你的工资只是保管在老板那里,你自然有权取回你的财产,如果对方不给你的话,就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如果有其他工资不愿支付给你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你的1000元的工资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将不足部分补发给你。 至于老板说的半路走,耽误生意,不给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离职即可,不需要取得单位的同意,这1个月内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需要到1个月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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