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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没有子偿还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人。因为有债务的父亲是特定的,他们的孩子虽然和他们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债务人,当然...
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人,负债的父亲是特定的,那个孩子和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债务人,债权人当然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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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有: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轮流抚养是夫妻离婚之后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一种特殊方式。虽然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只会分给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不过,如果法院在仔细裁量之后认为夫妻离婚之后,孩子交给双方轮流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话,就会判决轮流抚养的。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没有。第一,如果问题所涉儿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应的清偿责任应当由儿子个人承担,与其父亲毫无任何关系。第二、即便问题所涉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对其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当事人同意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并强制执行,抢走其财物的行为,涉嫌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在警方受理受害人报警后,虽然不会依据刑法追究对方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但是依据寻衅滋事司法解释,因索取债务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经司法机关处理后,再次占用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对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索取债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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