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招标文件公告发布至少7个工作日,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开标需要1个工作日,在3至5日...
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②《评标委员会和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没有规定具体时限。 投标有效期起始点为投标截止日。 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如下: 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因此我先解释投标有效期的含义及对有效期开始时间的规定,以便于理解什么叫终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是指标书递交之后,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特约定一个时期,在此时期内标书不能由投标人随意收回.否则做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 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