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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7月1日起,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1)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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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第三十二条(对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理)规定,“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②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对承租人的风险: ①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②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 ③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为了让房屋租赁更加的规范、符合相关的固定,在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之后,也应该要拿着房屋租赁租赁合同去网签备案,这样才能够保证这套房源是出租了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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