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级级工伤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是长期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可以一次性赔偿;未参保的,与所在单位协商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工伤赔偿中有护理费赔偿。根据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从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护理费。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当然,劳动者应当首先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应当尽快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9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