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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
可以口头变更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订立一个可以生效的遗嘱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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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订立一个可以生效的遗嘱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全部或部分废止在先遗嘱的内容,则在先遗嘱被明示撤回或者变更。口头变更遗嘱就是新订立一个口头遗嘱将先前的遗嘱变更。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不公证的口头遗嘱可以生效。公证不是遗嘱生效和成立的要求。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遗嘱也可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消除危急情况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含义,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篡改遗嘱的,篡改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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