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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1、新参保未发放社会保险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2、社会保险卡挂失,补充社会保险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3、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4、拖欠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7、当年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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