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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的公开: 一、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也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行政处罚职能分离原则是什么吧: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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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合并处罚原则遵循公正、公开,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纺织自觉守法。 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原则。按照你老师讲的记就可以了。 行政处罚的原则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 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3款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任何法律都要遵守一定的立法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也要公开,这是公开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既要发挥处罚的威慑、惩罚作用,又要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建立一个良性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中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非法损害违法行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依法对行政处罚提出的根本要求。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 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 2.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实施。 3.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行政处罚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不免除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构成了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这三种法律责任的性质是不相同的,不能相互代替。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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