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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
办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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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在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2、办理手续: (1)走公司快捷通道。现在很多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的是人事,是可以帮助员工办理居住证的。如果你是公司职员的话,打电话给人事部,他们会告诉你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申请表是可以到人事部领取的。你把资料准备好了之后,交给公司的人事部就可以了,就等着他们办理递交给政府的相关部门,等着领居住证就可以了。 (2)居委会通道。有写地方的小区的居委会也提供办理开通居住证的便捷方式,同样,你只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把材料准备好,交给他们,等着他们通知你那居住证就是了。 (3)亲自到政府部门的机构办理。一般,受理居住证的政府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建议先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要什么资料,直接带好证件和资料过去办理就是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当事人申领办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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