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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等)的前...
宅基地性质:农民唯一的永久土地,建房用地。 人均面积:各省份不同,平均在30平方米左右 经济性质:可以交易,仅限村内交易。 对于外地人如何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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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原本是家乡所在村的村民,应该享有村里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当事人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房屋所有权,仍然享有房屋所占宅基地的所有权,但房屋拆迁后未经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原农村宅基地还可以保留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你本人迁到城市,变更为城市户口,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由你的家人继续耕种承包,如果你们全家迁入县级城镇,你们的承包土地,根据你们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宅基地无论什么情况,均可以保留。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 补偿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所以,针对农村拆迁补偿没有绝对的限定,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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