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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成为公司唯一股东,公司仍然将对外承担对债权债务,。你的办法是转让前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如实提供债权债务情况,并聘请审计公司审计...
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怎么理解债务转让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应当由本人承担,但是如果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进行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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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如果你成为公司唯一股东,公司仍然将对外承担对债权债务,.你的办法是转让前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如实提供债权债务情况,并聘请审计公司审计,然后才能作为确定转让价格的依据.通过合同可以作到,如果未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赔偿责任来救济将来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出现.在网上不能详细解释,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 1、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同时,该行为也不是一种规避“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行为。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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