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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准生证,生了孩子能上户口。不会罚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
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子女,可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给孩子申请申报户籍。但是违反计生政策,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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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章迁移登记 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 第三十三条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无结婚登记户口在一起的话需要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1、应该去当事人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 2、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参照该规定,补录户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节录部分):(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不需要准生证,只要达到了间隔五年,有医院的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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