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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物业公司会提出了一些无理的要求,业主们面对这种情况也只能忍气吞声,慢慢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了隔阂。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样维护自身的权...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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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小区,入住率还很低,达不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机,而临时物业胡作非为,群殴业主,乱收费等,针对此情况,我们觉得应该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具体操作应当怎样,请专家支招或有更好的办法,诚谢!包师回复:虽然入住率低,只要入住超过两年,就可以根据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临时业委会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您还是在召开第一届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上多用心。至于如果成立业委会,内容就比较多了,在此无法逐一回答。您可以查询一下介绍性的文章,或者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进入购房问答论坛提问
1、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一、入住率超过50%;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3、筹备组:一、组成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工作: 1)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推选产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投票权确定:一个业主拥有一个投票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投票数。小区办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三)、(四)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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