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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了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2、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存在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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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的,双方只是同居关系。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第一次诉讼,如果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判决不予离婚。 特殊情款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房子虽然是丈夫名下,但要具体看是何时购置。如果购置之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则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反之则为丈夫私人财产。其他财产按此原则处理。 3、子已大学,应已超过18周岁,法律上位成年人,父母已经均没有抚养义务。法庭不予处理。如果子确未成年,则可遵照其意愿,判给其父。 4、财产分割特殊,见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登记离婚的材料、条件以及财产分割规定都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你们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你们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所有你所问的问题是不可以的,除非你们双方都同意。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你认为数额已经远远超过你所能承受的范围,你可以单独提起减少抚养费数额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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