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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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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一个月;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一年两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2)用人单位第一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重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果期满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只要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话,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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